杭+新闻讯病有所医、弱有众扶,医疗保障是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民生工程。年,杭州市率先创立门诊统筹制度,实行“通道式”、“上不封顶”。年,随着原《杭州市基本医疗保障办法》施行,杭州市的医疗保障水平步入全国前列。
在杭州,职工住院和门诊最高报销比例分别达96%和92%;城乡居民住院和门诊最高报销比例分别达80%和70%;参保人员在签约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门诊就医,报销比例再提高3个百分点,还能同时享受高水平的大病保险待遇,在定点医药机构实现“一站式”刷卡结算。
*策虽好,但几年来,缩小区域、城乡差距,降低企业负担,完善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缓解城乡居民医保基金收支不平衡等呼声越发强烈。为了深化医保制度改革要求,优化营商环境,杭州市“对症下药”,对原《杭州市基本医疗保障办法》进行修订,已于今年1月1日起实施。今天上午,市*府召开新闻发布会,详细解读新《办法》中的具体*策和亮点。
推进市级统筹临安人享受市区居民同等医保待遇
原先,杭州市的医疗保险分为5个统筹地,即市区(含萧山、余杭、富阳)、临安区、淳安县、桐庐县和建德市。各统筹地医疗保障制度框架是统一的,但各地仍存在一些碎片化*策,在医保筹资、待遇以及管理方式等方面也存在部分差异。
如今,临安已撤市设区,为高水平推进杭州城市治理现代化,按照新《办法》,从今年开始,全市设置四个独立的医疗保障管理辖区,分别为杭州市区(含萧山、余杭、富阳、临安)、桐庐县、淳安县和建德市。按照“能统则统、统分结合”的原则,统一全市医疗保障制度体系和*策标准。在做实市级统筹之前,允许三县(市)根据实际对基本医疗保险*策分步实施。
今年1月1日起,临安区医疗保险正式纳入市区统筹。这意味着,萧山、余杭、富阳三区医保已与主城区实现一体化,临安人也可以和杭州市区其他市民一样,享受同样的医保待遇,真正意义上实现了“同城同待遇”。
优化营商环境职工医保、城乡居民医保缴费比例“一降一升”
职工医保与广大百姓息息相关。根据新《办法》,职工参保单位的缴费比例调整为9.9%,其中生育保险缴费比例为0.4%;灵活就业人员职工医保缴费比例降低为9.5%。
市医疗保障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以市区为例,职工医保参保单位和灵活就业人员缴费比例,分别调低了1.8和1个百分点。预计每年将为全市参保单位减免职工医保费近50亿元,此举的目的是减轻企业负担,优化营商环境,提振市场主体信心。
与此同时,新《办法》也对城乡居民医保的档次设置和筹资标准进行了调整,在提高*府筹资补贴的同时,同时提高个人缴费标准。
杭州市城乡居民医保分为少儿医保、大学生医保和其他城乡居民医保。少儿医保筹资标准由元调整为元。大学生医保筹资标准由元调整为元。
其他城乡居民医保实行一制三档,其中一档筹资标准由元调整为元;二档筹资标准由元调整为元;增加三档参保*策,筹资标准为1元。市区其他城乡居民参保可选择一档或二档缴费,桐庐县、淳安县和建德市三县(市)其他城乡居民参保,可在当地*府批准同意的档次内选择。
大病保险“兜底”将罕见病用药纳入大病保险范畴
一座城市幸福感的体现,离不开基本医疗保障水平的提升与大病兜底*策。
新《办法》调整了基本医保住院最高支付限额。职工医保住院最高支付限额由36万元上调至40万元,城乡居民医保由25万元上调至30万元。逐步缩小三县(市)与市区的待遇差距。
为完善大病保险*策,新*调整了职工和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年筹资标准,按人群设立不同的起付标准,封顶线为60万元。起付标准以上的大病保险合规费用按超额累进制结算,报销比例达70%至95%,待遇向困难人员作适当倾斜;将罕见病用药保障后个人承担部分费用,纳入大病保险保障范围。
纵观全国,杭州的基本医疗保障水平已位居全国前列,但对于患有重大疾病,特别是困难人员来说,医疗费用负担依然较重,此次*策调整也做了考虑。新《办法》统一了全市医疗救助对象,医疗救助资金由个人缴纳和财*安排相结合,调整为全部由财*专项安排,进一步提升困难群众和发生高额医疗费人员的保障水平。
发布会现场问答
1、临安已撤市设区,萧山、余杭、富阳三区医保已与主城区实现一体化,临安人是否可以和杭州市区的其他市民享受同样的医保待遇?
是的。根据市委〔〕2号文件《关于加快临安区与主城区一体化发展的若干意见》要求,年1月1日起,临安区医疗保险纳入市区统筹。此次《办法》修订后,临安区的参保单位和个人,在医疗保险的缴费比例、待遇享受、经办服务等方面完全享受杭州市区的统一标准,真正意义上实现了“同城同待遇”。
2、各级*委*府对优化营商环境都十分重视,减轻企业负担呼声较高,此次*策调整中是如何体现的?
此次《办法》修订充分体现了市委、市*府对于减负降本、优化营商环境的高度重视和坚定决心。年1月1日开始,杭州市区企业职工医保(含生育保险)的缴费费率由原来的11.7%下调至9.9%,对于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职工医保的人员,缴费费率由10.5%下调至9.5%,切实降低了企业和灵活就业人员的缴费负担,为优化营商环境保驾护航。
3、会上提到杭州医疗保障水平位居全国前列,具体表现在哪些方面?
我市目前的医疗待遇水平居全国前列。我市于年率先建立门诊统筹制度,实行“通道式”、“上不封顶”的管理。职工基本医保*策范围内住院和门诊最高报销比例分别达96%和92%;城乡居民基本医保*策范围内住院和门诊最高报销比例分别达80%和70%;参保人员在其签约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门诊就医的,报销比例再提高3个百分点,在签约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首诊,或经签约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转诊至其他的医疗机构继续治疗的,门诊起付标准减免元。
参保人员可同时享受高水平的大病保险待遇,大病合规费用报销比例为:困难群众80%-95%;职工医保参保人员75%-90%;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员70%-80%。参保人员在定点医药机构发生的医疗费用均已实现“一站式”刷卡结算。
4、城乡居民医保的档次设置和筹资标准有什么新的变化?
我市城乡居民医保分为少儿医保、大学生医保和其他城乡居民医保。少儿医保筹资标准由元调整为元(*府补贴由元调整为元、个人缴费由元调整为元)。大学生医保筹资标准由元调整为元(*府补贴元、个人缴费由60元调整为90元)。
其他城乡居民医保实行一制三档,其中一档筹资标准由元调整为元(*府补贴由元调整为1元、个人缴费由元调整为元)、二档筹资标准为由元调整为元(*府补贴由元调整为元、个人缴费由元调整为元),增加三档参保*策,筹资标准为1元(*府补贴元、个人缴费元)。
5、适当提高城乡居民医保筹资标准,是出于什么原因?
一是贯彻落实国家有关*策的需要。年以来,我市城乡居民医保筹资标准一直未予以调整。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意见》(中发〔〕5号)“合理筹资、稳健运行”的筹资运行机制要求,以及国家医保局、财*部联合制发的医保发〔〕30号、医保发〔〕24号文件关于提高城乡居民医保财*补贴标准、同步提高个人缴费标准及适当提高个人缴费比重的规定,并结合我市实际,调整了我市城乡居民医保筹资标准。
二是适当缓解城乡居民医保基金收支不平衡的问题。一直以来,我市城乡居民医保筹资水平总体较高,同时待遇水平也是全国领先,基金每年出现大额赤字,赤字部分均由*府予以兜底补贴。*府对城乡居民医保的补贴远高于国家和省的相关规定。
6、杭州的基本医疗保障水平位居全国前列,但对于患有重大疾病,特别是困难人员来说,医疗费用负担依然较重,此次*策调整有没有什么考虑?
新修订的*策中,统一了全市医疗救助对象,将持有《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证》《最低生活保障家庭证》《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证》《残疾人基本生活保障证》和二级及以上《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纳入医疗救助范围,实施更加精准的医疗救助。医疗救助资金由个人缴纳和财*安排相结合调整为全部由财*专项安排。
同时,按照国家和省相关规定调整了大病保险*策。扩大了大病保险基金的列支范围,将罕见病用药保障后个人承担部分费用纳入大病保险保障范围。大病保险的起付线和报销比例均向困难人员倾斜。
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策调整后,困难群众和发生高额医疗费人员的保障水平有所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