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实施健康中国战略。完善国民健康*策,为人民群众提供全方位全周期健康服务。继续帮助全区家庭经济困难的青少年儿童先心病患者实现解除病痛、恢复健康、快乐成长的目标,助力乡村振兴,防止因病返贫。云南青基会决定年在全省范围内,继续开展云南青基会“希望‘心’(先心病)生命救助计划”公益项目。目前云南希望工程“希望‘心’(先心病)生命救助计划”医院已经扩展至中国人民医院(广州)、医院、医院(医院)、昆明医院、医院等5医院。
1资助条件1.0一18岁农村家庭年人均纯收入低于当地平均线以下,或城镇人口家庭人均纯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线以下,直系亲属无固定工资收入的困难家庭青少年儿童先天性心脏病患者。
2.资助形式及金额:项目实行报账制,患儿出院携带《云南青基会“希望‘心’(先心病)生命救助计划”项目资助申请书》、出院证明复印件、费用清单复印件各两份到云南青基会报账。资助金额不超过手术总费用的40%(特殊困难患儿可增加资助比例至50%)。资助费用加上城乡医疗保险的报销费用,患儿家庭基本可实现手术费用零负担。
2零星患儿申报材料
患儿家长填写《云南青基会“希望“心’(先心病)生命救助计划”项目资助申请书》(详见附件)一份,申请书建议另附:患儿彩超(或B超)复印件一份、监护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患儿户口簿户主页及患儿页复印件各一份。(医院可不填写附件)
3有下列情况之一,原则上不在项目资助范围
1、年龄超过18周岁;
2、不医院接受手术治疗的;
3、申请项目资助前,已接受过手术治疗的:
4、其它经云南青基会审核,不符合项目资助条件的。
联系人:浦诗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