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有机产品认证管理办法》(国家质检总局令第号)、《有机产品认证实施规则》(国家认监委公告第11号)规定,按照有序推进、动态调整的原则,结合有机产品生产实际需求及相关方面的意见建议,并经中国有机产品认证工作组专家技术评议,7月22日,国家认监委发布了《有机产品认证增补目录(三)》。
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有机产品认证机构可受理新增《有机产品认证目录》内产品的有机产品认证申请。
《有机产品认证增补目录(三)》如下:
有机产品认证增补目录(三)
序号
产品名称
产品范围
8
杂粮
藜麦
13
绿色蔬菜
海篷子;碱蓬;冰菜
19
新鲜多年生蔬菜
辣木;沙葱;荨麻;椒蒿
34
其它水果
黑果腺肋花楸
37
其它坚果
角豆
39
其他油料作物
南美油藤
40
花卉
金花葵;
41
香辛料作物产品
啤酒花
43
青饲料植物
皇竹草;甜象草
46
野生采集的植物
笋;刺梨;沙葱;荨麻;椒蒿;鹅绒委陵菜;山苦茶(鹧鸪茶);青钱柳;毛建草(岩青兰);地耳;鹿角菜;霞草(麻杂菜);猕猴桃
49
植物类中药
*精;巴拉圭冬青;苦参;萝芙木;牛大力
71
淡水鱼(尾)
泥鳅;亚东鱼(鲑);银鱼
76
海藻和海草类
蛋白小球藻
其他谷物碾磨加工品
藜麦
“饼干及面包”更改为“饼干、面包及其他烘焙产品”
月饼
来源:国家认监委
预览时标签不可点收录于话题#个上一篇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