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乡村医生面对的医疗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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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进入了快节奏,网络信息化标志着信息的发达,稍有风吹草动,便一夜天下知。一直以来,全国各地发生的医疗事故层出不穷,令人痛心。这一现象无时无刻不在警醒我们,作为医生,小心驶得万年船。在这里,我就自己多年来所获悉的几个案例一一道来。
配伍不当会出事
第一例:发生在我们县城社区卫生服务站,因为头孢曲松钠和林可霉素配伍输液致一患者死亡,最终赔偿15万元私了。这一案例提醒我们,一定要规范操作,合理配伍,尤其是输液环节,更不得马虎大意。
无证行医要不得
第二例:一个村卫生室的生意很好,经常忙不过来。医院实习了一段时间后参与配药打针输液。后来接诊了一例几个月大的先心病患儿,在没有问清病史的情况下给予输液。在输液过程中患儿出现异常,遂转诊,但最终因医治无效死亡。患儿家属不依不饶,经中间人说和,最终以10万元私了。
这一案例说明一个问题,先心病患儿随时都有可能发生心力衰竭死亡,静滴时一定要控制滴速,有条件最好做心电监护,严防意外发生。最值得警醒的是,村医妻子无证行医,授人以柄,再做任何辩解都是徒劳。
及时转院要配合
第三例:镇医院的医生接诊了一个腹痛患儿,经过检查后给予输液治疗,结果病情恶化,患儿腹痛难忍,遂转院。最后确诊为肠扭转坏死,但已是无力回天。经交涉赔偿患儿家属7万元告终。
这也说明一个问题,一是查体会不会误诊或者漏诊?检查条件是不是受限?二是病情的动态发展,一定要严密观察,不行就及时转院。医院,要是发生在村卫生室,其结果更是不可想象。
输液大*存隐患
第四例:一位村医出诊为一位青年妇女输液,致意外死亡。令人费解的是,她已经输同种药品两天了。最后村医赔了7万元了事。此事说明,出诊输液存在着极大的隐患。
医闹闹事别放任
第五例:医院门前围着一群人,有人在哭、有人在喊、还有人拉了横幅旗帜。经打听,原医院治疗感冒,结果却造成了流产。家属不依,已经闹了很多天,医院停业,最后还是赔偿了事。医院来说,不要因为想息事宁人就赔偿。做错了,就按法律法规进行理赔,没有错也请按照法律走正常程序。
其实像这样的医疗纠纷现象比比皆是,特别是坚守在最底层的村医们,一旦摊上了医疗纠纷,则苦不堪言,痛不欲生,有的甚至还会倾家荡产,被迫离开村医行业。如果三级卫生网的农村网底一破,结果可想而知,令人堪忧。
村医当自保
看了河南省长垣县苗寨镇梁寨村卫生所梁文权的《一个乡村医生面对的医疗纠纷》一文,作为长期为基层医疗机构救火的人,笔者深有感触。
文中开篇所提的案例,甚至就是我亲身处理过的事件。把它写出来,希望能为在底层的村医们发出一声嘶力竭的呼喊,一方面给一样无奈的村医提个醒,另一方面期待上层能够真心诚意地给村医一些有效的保护。
治该治的病
按照《村卫生室管理办法(试行)》,村卫生室承担与其功能相适应的公共卫生服务、基本医疗服务和上级卫生计生行*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该办法第九条明确,村卫生室提供的基本医疗服务主要包括:(一)疾病的初步诊查和常见病、多发病的基本诊疗以及康复指导、护理服务;(二)危急重症病人的初步现场急救和转诊服务;(三)传染病和疑似传染病人的转诊;(四)县级以上卫生计生行*部门规定的其他基本医疗服务。并特别明确,村卫生室除为挽救患者生命而实施的急救性外科止血、小伤口处置外,村卫生室原则上不得提供以下服务:①手术、住院和分娩服务;②与其功能不相适应的医疗服务;③县级以上地方卫生计生行*部门明确规定不得从事的其他医疗服务。因此,村医必须懂得,哪些是自己该看的病,哪些是不能看的。在很多发生在村卫生室的医患纠纷中,我们深切地感觉到,我们的村医很善良,每每是有求必应,经常经不住几句好话,喜欢给患者输液,还经常上门输液,经常给一些病情不清或明知不能治疗的病人治疗,结果,发生意外,给自己惹上麻烦,蒙受巨额经济损失。
用熟悉的药
用错药或用药不尽合理,是目前基层医务人员普遍不够重视的问题。发生医疗意外或患者死亡后,患方首先想到的就是药用错了,而我们的村医在这方面又没太注意,经常发生皮试未做、胡乱配伍、喜欢输液、无原则的滥用中药注射剂或中西药混搭、多种中药注射剂联合、滥用抗菌药物等现象。我在处理医患纠纷的实践工作中,还经常发现村卫生室存在过期药品现象,如果不慎用在了患者身上,出现了意外,产生医患纠纷往往处理起来异常的棘手。
第一次就做对
医疗服务的一个显著特点就是不可重复,一旦错误行为实施了,就没有反悔的机会。比如,该在第一时间做出转诊的建议,村医没有及时做出,即使后来转诊了,发生不幸的结果或没有发生不幸结果都有可能引发纠纷;更不应该出现非法行医,因为即使不是因为医疗行为有过错,也难以避免发生医疗纠纷,更难以逃脱被处罚的严重后果。
防范很重要,会处理更重要
当前,医患纠纷很多,有其深刻的社会因素,加之医疗服务本来就具有高风险性,很多纠纷是防不胜防。因此,村医在日常医疗活动中,除依法、规范医疗行为,正确及时书写医疗文书,尽力做好防范外,还要切实重视危机应对能力的提升。一是出事之后不要慌,保持沉着冷静,坚持救人的第一原则;二是积极对事件进行简要的评估,初步判断患方的诉求、自己的医疗行为是否存在过错,过错有多大,责任大体如何,应该承担什么样的后果;三是积极配合相关部门的调查,及时提供能够说明事实的资料,如病历、处方、未用完的液体、自己的执业证等;四是坦诚表明自己的态度,就是坚持天理、国法、人情原则,愿意承担自己应该承担的责任,防止以闹取利。当前处理医患纠纷,功夫在诗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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