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实际行动为群众办好事、办实事,减少群众“因病致贫、因病返贫”。中共云南省委宣传部、中国卫生法学会联合开展“云南省爱心使者先天性心脏病儿童救助项目”,今年的项目将落地剑川县。
救助对象
具有剑川县户籍的0—14周岁(含14周岁)参加了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先天性心脏病儿童。病种选择
儿童先天性房间隔缺损、儿童先天性室间隔缺损、儿童先天性动脉导管未闭、儿童肺动脉瓣狭窄的儿童先天性心脏病及专家组会诊确定符合诊疗的心脏病。
救助方式在基层医疗机构初筛的基础上,医疗专家组到我县对初筛出的先天性心脏病患儿进行筛查,对符合条件的先天性心脏病患儿,统一组医院接受手术治疗。医疗费用
(一)医院先行垫付医疗费用,治疗结束后按当地医保*策报销,剩余的应由个人承担部分全部由救助基金给予救助,并承担患儿及一名家属的往返交通费。
(二)不收取任何检查费用,专家组往返交通费、住宿费自理。筛查步骤1.村排查统计(5月8日前)2.乡镇初筛统计(5月12日17:00前)3.县级筛查汇总(5月19日前)4.专家组筛查确定(5月下旬)经专家筛查组确定后,对符合救助条件的先心病患儿,将统一组医院接受手术治疗。相关事宜可到村卫生室、乡镇卫生院咨询。一起扩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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