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是父母的小天使,其一出生就牵挂着父母的心。陈某与孙某网络相识恋爱结婚、生育一对双胞胎女儿,女儿出生后查出有先天心脏病,不久孩子的母亲孙某就离家外出打工联系不上,孩子生病需要细心护理,经常住院治疗需要大笔医疗费,陈某联系不上孙某,只能和孩子奶奶一起照顾两个孩子,很快经济上就捉襟见肘。陈某年1月起诉孙某离婚,并要求孙某支付孩子的一半的医疗费。审判人员多次试图联系孙某未果,后孙某主动出现要求与陈某调解离婚,最后双方达成协议离婚,两个女儿由陈某抚养,孙某支付婚生女元医疗费,两人未对婚生女以后的抚养费进行约定,孙某承诺每月尽自己所能支付女儿的抚养费。
父母抚养子女是其法定义务,为人父母者不能逃避自己的义务,子女生病更需要父母的关爱,拒不抚养生病的子女,不仅要受到道德的谴责,更会受到法律的制裁。本案中孙某及时改正自己的错误行为,主动与陈某联系,支付医疗费,承担抚养费,避免了自己的行为再次伤害孩子,也拯救了自己。
编辑:榴仔
来源:怀远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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