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案情:
某患者因怀孕于20XX年5医院建孕检卡并定期进行孕产检查。20XX年12月26医院住院剖宫产出一活男婴。新生儿产出后经检查发现出生缺陷:室间隔缺损、房间隔缺损(II孔)。患方认为医方存在医疗过错,在其产前未检出胎儿患有“先天性心脏病”,影响了其优生优育选择权,导致为患儿花费巨额医疗费。为此医、患双方发生医疗纠纷,医院对某患者诊疗活动中是否存在医疗过错;如医方存在过错其过错与某患者损害之间是否存在因果关系及参与度等进行法医临床司法鉴定。
病历资料
1、孕产妇保健手册检查记录/B超检查报告摘录:
某患者初次孕检时间:20XX年5月31日,末次月经:20XX年3月23日,预产期:20年12月30日。彩超检查报告提示:宫内早孕(相当于孕9周)。
20XX年7月4日(孕15周)彩超检查报告摘录:仪器型号:X-7。超声所见:胎儿心率次/分、心律齐。胎儿心脏:四腔心切面显示不清。
20XX年9月14日(孕24周+5)中晚孕期胎儿超声检查(Ⅲ)级报告单摘录:仪器型号:西门子凤凰。超声所见:胎儿心率次/分、心律齐。胎儿头部:胎儿颅骨呈椭圆形强回声环,两侧大脑半球对称,脑中线居中,侧脑室无明显扩张,透明隔腔可见。两侧丘脑可见,左右对称。小脑横切面上,小脑半球型的未见明显异常,左右对称,小脑蚓部可见,后颈窝池无明显增大。胎儿面部:胎儿双侧眼球可显示,两侧对称,可显示两鼻孔,上唇皮肤回声未见明显连续性中断,两侧嘴角显示欠清。胎儿脊椎:呈两条串珠状平行排列的强回声带,排列整齐连续,两者在骶尾部相互靠拢且略向后翘。胎儿心脏:心尖指向胸腔左侧,心胸比例无明显增大,四腔心切面显示清楚,左、心房及左、心室大小基本对称,房间隔卵圆孔瓣可见,心脏中央“十”字叉存在,房室连接一致,左、房室瓣清楚,两侧房室瓣均可见启闭运动,左右心室室壁运动未见明显异常。左、右心室流出道切面显示清楚,主动脉与肺动脉可显示,两者在心底呈交叉排列,管径大小无明显异常,心室与大动脉连接关系一致。胎儿肺:双肺可见,回声均匀。胎儿腹壁:腹壁回声连续。胎儿肝胆胃肠:肝脏、胆囊、胃、肠可见。胎儿双肾和膀胱:双肾、膀胱可见,双肾盂未见明显分离。胎儿四肢:双侧上臂及其内的肱骨可见,双侧前臂及其内的尺、桡骨可见,双手呈握拳状。双侧大腿及其内的股骨可见,双侧小腿及其内的胫、腓骨可见,双足可见。
20X线年10月25日(孕30周+5)中晚孕期胎儿超声检查(Ⅱ)级报告单摘录:仪器型号:X-PE。超声所见:胎儿心率次/分、心律齐。胎儿心脏:四腔心切面可见。
20XX年12月8日(孕37周+3)中晚孕期胎儿超声检查(Ⅱ)级报告单摘录:仪器型号X-8。超声所见:胎儿心率次/分、心律齐。胎儿心脏:四腔心切面可见。
2、某医院某患者年12月13日第1次住院中晚孕期胎儿超声检查(Ⅱ)级报告单摘录:仪器型号X-7。超声所见:胎儿心率次/分、心律齐。胎儿心脏:搏动良好。
3、某医院某患者第2次住院出院记录摘录:
年12月25日中晚孕期胎儿超声检查(Ⅱ)级报告单摘录:仪器型号X-PE。超声所见:胎儿心率次/分、心律齐。胎儿心脏:搏动良好。
某医院某患者子出院记录摘录:
20XX年12月28日彩超检查报告摘录:房间隔中段回声脱失7.2mm,室间隔膜部脱失2.5mm,左肺动脉根部与降主动脉间可见一异常通道,宽5.1mm。提示:室间隔缺损(膜部);房间隔缺损(Ⅱ孔);动脉导管未闭。
20XX年1月3日彩超检查报告摘录:房间隔中段回声脱失7.2mm,室间隔膜部回声淡区2.8mm,左肺动脉根部与降主动脉间可见一异常通道,宽5.0mm。提示:房间隔缺损(Ⅱ孔);动脉导管未闭;右肺动脉流速增快。
医患双方争议要点
患方认为:医院建卡并一直在该院进行孕产检查,由于医方的过错在其产前未检查出胎儿患有“重大疾病”,导致被鉴定人花费巨额医疗费治疗患儿,医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医方认为答辩:医方在某患者产前检查及住院期间的诊疗行为符合医学规范,诊疗过程中无过错。
分析说明
按照我国现行医疗卫生管理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通用医疗常规,诊疗规范,全面分析,综合判定。根据临床医学理论和法医学知识对诊疗过程中的主要争议点进行了分析讨论如下:
(一)关于某患者产前B超检查规范问题:
产前超声检查规范包括:常规产前检查(包括早期妊娠、中晚期妊娠的一般超声检查)、系统产前检查(包括孕11~14周及孕18~24周的胎儿系统超声检查)、针对性检查等。
1.卫生部《超声产前诊断技术规范》(卫基妇发〔〕号)规定:超声产前诊断应诊断的严重畸形:根据目前超声技术水平,妊娠16周~24周应诊断的致命畸形包括无脑儿、脑膨出、开放性脊柱裂、胸腹壁缺损内脏外翻、单腔心、致命性软骨发育不全等。
2.《产前超声检查指南》(中国医师协会超声医师分会)中记载:中、晚孕期超声检查……2、常规产前超声检查(Ⅱ级):按卫生部《产前诊断技术管理办法》规定,初步筛查六大类畸形:无脑儿、严重脑膨出、严重开放性脊柱裂、严重胸腹壁缺损伴内脏外翻、单腔心、致死性软骨发育不良。……(2)检查内容:……⑤胎儿解剖结构检查ⅱ胎儿心脏:显示并观察四腔心切面。怀疑胎儿心脏畸形者应建议进行系统产前超声检查(Ⅲ级)或胎儿超声心动图检查(IV级)。3、系统产前超声检查(Ⅲ级):(1)适应证:适合所有孕妇,尤其适合有以下适应证的孕妇:……常规产前超声检查(Ⅱ级)发现或疑诊胎儿畸形、有胎儿畸形高危因素者。……(2)检查内容:……⑤胎儿解剖结构检查:……ⅳ胎儿胸部:观察胎儿双肺、心脏位置。ⅴ胎儿心脏:显示并观察胎儿心脏四腔心切面、左室流出道切面、右室流出道切面。怀疑胎儿心脏大血管畸形者,建议进行针对性产前超声检查(胎儿超声心动图检查)。
3.某患者产前B超检查报告:(详见检查报告)。
综上分析:某患者产前年龄35周岁,就诊期间医方已遵照卫生部产前诊断相关规定建议并告知其进行产前诊断,并进行了相关产前超声检查。医方超声产前诊断机构的设置、超声产前诊断人员及设备要求符合卫生部《超声产前诊断技术规范》的规定。医方在某患者孕24周+5对其进行的系统产前超声检查(Ⅲ级),对胎儿解剖结构进行系统筛查中,B超示四腔心切面显示清楚,未发现胎儿有明显畸形,医方的超声产前检查符合卫生部《超声产前诊断技术规范》的筛查要求。《产前超声检查指南》特别阐明产期超声技术具有一定的局限性,产前检查不能发现所有的畸形。据目前国内外文献报道(见产前超声检查指南),室间隔缺损的产前超声检出率为0%~66.0%;房间隔缺损的产前超声检出率为0%~5.0%。由于胎儿心脏解剖、生理等以及超声检查受胎儿孕周、体位、羊水量、孕妇腹壁厚度、超声仪器设备等众多因素的限制,胎儿的房间隔缺损、室间隔缺损在产前超声检查时均较难检出(且出生二次B超示室间隔缺损2.5mm,2.8mm相对较小),而动脉导管未闭:胎儿出生前动脉导管是不闭合的。卫生部《超声产前诊断技术规范》对胎儿应诊断的心脏畸形仅规定了单腔心(注:单腔心是指心脏畸形呈单心房、单心室[两腔心],是心脏形成过程中,把心脏分成四腔的两个中脊:房间隔、室间隔完全缺如,使心脏形成停留在两腔心的阶段),房间隔缺损、室间隔缺损不属于应该诊断的致命畸形。房间隔缺损、室间隔缺损均为常见心脏畸形,部分患者可自愈,现代医学亦可临床治愈(据听证会上患方所述,现杨祚强室间隔缺损已自愈,房间隔缺损行封堵手术)。故房间隔缺损、室间隔缺损不属于超声产前诊断必须诊断出的严重畸形。医方在进行超声产前诊断时与某患者签署了产前超声检查知情同意书,履行了相应的告知义务。因此,医方对被鉴定人的产前超声诊断符合诊疗规范,未发现存在医疗过失行为。
因此医方在诊疗行为未发现存在医疗过失行为,医方诊疗行为与其后果产儿出生缺陷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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