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精神,巩固希望工程在脱贫攻坚工作中的各项成果,落实好共青团陕西省委、陕西省青少年发展基金会在安康启动实施的年度“安康计划”健康守护救助项目(以下简称安康计划),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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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主要内容
对确诊的先天性心脏病患儿,给予“新梦想新希望”如新中华儿童心脏病基金救助。项目实施的时间为年3月1日—12月31日。
二、项目救助要求
(一)救助对象
1.年龄:0-18岁低收入家庭先心病患者。
2.居住状况:常年固定居住在项目所在地县(区)的居民。
3.经济状况:城镇居民须为当地困难家庭或低保家庭,农村居民须经当地村委会及乡镇*府提供证明材料证实属于低收入家庭(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或约等于当地人均年收入,曾为建档立卡贫困户的家庭优先)。
(二)救助标准
1.如新先心病救助项目在患儿得到医保报销后,项目资助患儿家庭自费部分。根据不超出自费实际金额,共分为1万元、1.5万元、2万元三个档次标准进行资助。特殊病情,患者家庭可提出申请,报请中国青少年发展基金会审核通过后,进行专项资助。
2.按申请时间先后顺序受助,每人只能享受一次性资助。
(三)救助流程
符合救助条件的患儿于年3月15日前填写《“安康计划”健康守护——如新中华儿童心脏病基金拟救助对象摸排汇总表》发送至指定邮箱。针对前期筛查情况,邀请空**医大学、医院、医院医院专家拟于年3—4月实地为患儿进行免费义诊。患儿经专家义诊后,确定是否施行手术、预估手术费用并反馈给患儿家属(法定监护人),现场进行项目对接,指导填写项目受助申请等资料。以患儿家庭自愿接受资助为原则,再次确认后形成名单,报陕西省青少年发展基金会审核确认。经审核确认,医院发放《“如新先心病”项目拟资助名单汇总表》,向患儿监护人发放《“如新先心病”项目资助通知书》,医院的安排和接纳能力,医院治疗。
救助资金发放:患儿接受手术治疗出院后,15个工作日内,省青基会按照项目资助标准发放“如新中华儿童心脏病基金”资助金;受资助患者家长(法定监护人)签收“如新中华儿童心脏病基金”资助金,向省青基会提交《受益对象确认书》。
团区委联系人:李娇联系-指定电子邮箱:hbgqtxs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