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心病治疗

首页 » 常识 » 预防 » 与法同行年第34期总82期
TUhjnbcbe - 2021/2/18 20:57:00
导读

年8月29日星期一上午11:00-11:30,市民*局社会救助科科长郭伟良、市民*局社会救助科科员贾悦在茂名市广播电视台FM.1广播频率《与法同行》直播节目中,就社会救助问题作专业讲解。

(温馨提示:请在WiFi环境下收听)

国务院颁布的《社会救助暂行办法》从年5月1日起正式施行。《社会救助暂行办法》是我国第一部统筹各类社会救助制度的行*法规,共涉及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供养、受灾人员救助、医疗救助、教育救助、住房救助、就业救助、临时救助8项内容,是我国统筹构建社会救助制度体系的标志,为社会救助事业长远发展提供了法律遵循,对于进一步完善社会救助体系,切实维护困难群众生存权益,不断促进社会稳定和公平正义,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1

目前我市城乡低保救助标准和农村五保供养标准

在今年5月27日市*府十一届次常务会议上,讨论通过了调整年低保标准和五保供养标准有关问题。我市各地从年1月1日起,实施全市城乡低保和五保供养新标准。这个新标准比去年又有所提高,进一步保障了特困群众的基本生活。年新的低保标准和五保供养标准为:1、低保标准。市直(城区)、各区、县级市城镇低保标准调整为每人每月元,补差水平为元/人?月。农村低保标准调整为每人每月元,补差水平为元/人?月。2、五保供养标准。依据年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60%测定。茂南区分散供养标准为元/人?年,集中供养标准为元/人?年;电白区分散供养标准为元/人?年,集中供养标准为元/人?年;滨海新区和高新区分散供养标准为元/人?年,集中供养标准为元/人?年;信宜市分散供养标准为元/人?年,集中供养标准为元/人?年;高州市分散供养标准为元/人?年,集中供养标准为元/人?年;化州市分散供养标准为元/人?年,集中供养标准为元/人?年。各地五保供养标准均达到当地上年度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60%。

2

城乡居民申请最低生活保障的条件和申请程序是怎样?在《社会救助暂行办法》中的规定

《社会救助暂行办法》第九条规定 国家对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符合当地最低生活保障家庭财产状况规定的家庭,给予最低生活保障。

《社会救助暂行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申请最低生活保障,按照下列程序办理:(一)由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向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府、街道办事处提出书面申请;家庭成员申请有困难的,可以委托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代为提出申请。

(二)乡镇人民*府、街道办事处应当通过入户调查、邻里访问、信函索证、群众评议、信息核查等方式,对申请人的家庭收入状况、财产状况进行调查核实,提出初审意见,在申请人所在村、社区公示后报县级人民*府民*部门审批。

(三)县级人民*府民*部门经审查,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予以批准,并在申请人所在村、社区公布;对不符合条件的申请不予批准,并书面向申请人说明理由。

3

低保救助金是如何发放到低保对象手中?

城乡低保资金实行专户管理、封闭运行、银行发放。(一)由各区、县级市民*局负责编制每月实际低保资金支出计划,并附低保对象人数、补差金额、资金发放数额表册,报同级财*部门审核。(二)由财*部门将低保资金直接拨付承担发放的银行,银行凭民*部门审核确定的保障对象名单和补助金额文件,将低保资金划入低保对象个人账户。(三)由低保户凭银行存折按月到银行领取低保金。各级低保资金的使用管理,全程接受民*、财*、审计、监察等部门联合监督检查。

4

《社会救助暂行办法》首次将医疗救助纳入行*法规,明确医疗救助的目的,体现了城乡统筹的理念。什么人可申请医疗救助?医疗救助方式又有哪些?

《社会救助暂行办法》第二十八条规定 下列人员可以申请相关医疗救助:(一)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员;(二)特困供养人员(农村五保老人);(三)县级以上人民*府规定的其他特殊困难人员。

《社会救助暂行办法》第二十九条规定医疗救助采取下列方式:(一)对救助对象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或者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个人缴费部分,给予补贴;(二)对救助对象经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和其他补充医疗保险支付后,个人及其家庭难以承担的符合规定的基本医疗自负费用,给予适当比例补助。

医疗救助标准,由县级以上人民*府按照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医疗救助资金情况确定、公布。

5

不予受理的医疗救助的情形

下列五种情形不予医疗救助:(1)未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自行到非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或自行购买药品的费用(急诊、抢救除外);(2)因自身违法行为导致的医疗费用;(3)因自杀、自残等发生的医疗费用(精神病除外);(4)交通事故、医疗事故等应由他方承担支付的医疗费用;(5)超出城镇居民(职工)医保和新农合的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等规定范围的医疗费用。

6

医疗救助“一站式”即时结算服务的情况

年12月,我市出台了《关于印发〈茂名市开展城乡困难群众医疗救助“一站式”结算服务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茂民发〔〕号),目前,各地已启动医疗救助“一站式”即时结算服务,简化了困难群众医疗救助程序,切实减轻困难群众的医疗负担。医疗救助“一站式”即时结算进行属地管理服务,各地的低保、五保对象可到当地民*部门、卫生部门签订服务协议的定点医疗机构进行就医,实行医疗救助“一站式”即时结算。

我市市直医疗救助定点医疗机构有:医院、医院、医院、茂名市妇幼保健院、茂名市慢性病防治中心、茂名市职业病防治院、医院、医院。另外,不是在定点医疗机构进行就医的对象可按规定的程序到属地的民*部门办理医疗救助。

7

城乡儿童重大疾病方面的救助

年3月,市人社局、民*局转发了省人社厅、民*厅《关于开展提高城乡儿童重大疾病保障水平工作的通知》并对符合以下条件的城乡儿童重大疾病进行救助:

(1)救助病种。儿童急性淋巴细胞白血病、儿童急性早幼粒细胞白血病、儿童先天性房间隔缺损、儿童先天性室间隔缺损、儿童先天性动脉导管未闭、儿童先天性肺动脉辩狭窄共6种疾病。

(2)救助对象。0-14周岁(含14周岁)患有上述儿童急性白血病和儿童先天性心脏病等6种疾病的参保儿童。

(3)申报程序。符合救助条件的对象,由其监护人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参保医院的诊断证明(病历),向参保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出治疗申请,并填写《茂名市城乡儿童白血病和先心病治疗审批表》。

(4)审批程序。《茂名市城乡儿童白血病和先心病治疗审批表》经参保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和民*局审批后,医院,由医院进行复诊,并根据最终诊断结果,对符合条件的城乡儿童安排医治。

(5)救助标准。0起付线,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70%,城乡医疗救助基金补助20%,年度累计最高限额为3万元。

8

《社会救助暂行办法》第三章共六条,以农村五保供养为基础,规定了特困人员供养的制度安排。哪些人员属于五保供养对象?

老年、残疾或者未满16周岁的村民,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又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无赡养、抚养、扶养能力的,享受农村五保供养待遇。

9

年1月国务院修订颁布《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年3月1日正式施行。新修订颁布《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变化表现有哪些方面?

新变化表现在:(一)实现了农村五保供养体制的历史性转变。之前将五保供养定性为农村集体福利事业,供养资金由村提留或乡统筹中列支。新《条例》明确由*府主导,供养资金在地方人民*府预算中安排,中央财*对财*困难地区的农村五保供养给予补助。

(二)创建了五保供养标准的自然增长机制。之前供养标准由乡镇制定,不利于*策落实和地区间五保供养工作的均衡发展。新《条例》规定标准可由省级*府制定,也可以由设区的市级或者县级*府制定。同时规定,供养标准根据当地村民平均生活水平的提高适时调整,建立起了供养标准的自然增长机制。

(三)改革了五保供养对象的审批程序。原来的审批程序比较简单,由村民本人申请或者由村民小组提名、村委会审核、乡镇*府批准。新《条例》建立了本人自愿申请——村委会民主评议——乡镇*府审核——县级民*部门审批的一整套完善的法定程序,增加了信息公告、调查核实、书面答复等规定,还明确了各个工作环节的期限。

10

农村五保供养的内容

农村五保供养,是指依照国务院《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和《广东省农村五保供养工作规定》,在吃、穿、住、医、葬方面给予村民的生活照顾和物质帮助。

具体来说就是:1、供给粮油、副食品和生活用燃料(吃);2、供给服装、被褥等生活用品和生活用燃料(穿);3、提供符合基本居住条件的住房(住);4、提供疾病治疗,对生活不能自理的给予照料(医);5、办理丧葬事宜(葬)。

对未满16周岁或者已满16周岁仍在接受义务教育的,应当保障他们依法接受义务教育所需费用(教)。

11

农村五保供养的供养形式

农村五保供养实行集中供养和分散供养两种形式,供养形式由农村五保供养对象自愿选择。

(一)集中供养:由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敬老院)提供供养。

(二)分散供养:分散在家居住,由村委会或亲属提供照料,或者由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敬老院)提供有关供养服务。

12

申请农村五保供养待遇审批流程

申请享受农村五保供养待遇应当按照下列程序办理:

(1)村民本人向村委会提出申请;(2)村委会进行民主评议;(3)在本村范围公示;(4)将有关评议意见及材料报乡镇审核;(5)乡镇20日内审核后报县级民*部门审批;(6)县级民*部门20日内作出审批决定;(7)给予供养待遇。

13

五保供养对象的医疗保障

各级人民*府保障农村五保供养对象享有国家基本医疗。1、农村五保供养对象参加新农合的个人缴费部分予以全额资助;2、农村五保供养对象在新农合医疗定点医疗机构自付部分的门诊费用予以全额补助;3、农村五保供养对象在新农合医疗定点医疗机构自付部分的住院费用予以全额补助。

14

《社会救助暂行办法》第九章共五条,规定了临时救助的制度安排。什么是临时救助?

临时救助是指国家对遭遇突发事件、意外伤害、重大疾病或其他特殊原因导致基本生活陷入困境,其他社会救助制度暂时无法覆盖或救助之后基本生活暂时仍有严重困难的家庭或个人给予的应急性、过渡性的救助。

15

今年3月市*府印发了《茂名市临时救助实施细则》。我市制定《茂名市临时救助实施细则》的情况?

我们根据国务院《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国务院关于全面建立临时救助制度的通知》及《广东省临时救助暂行办法》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我市已草拟出《茂名市临时救助实施办法》,征求财*、统计、物价、发改、人社等市直单位和各区、县级市*府的意见后,按程序报市*府审批,市*府通过后在今年3月印发施行。《茂名市临时救助实施细则》,作为一项托底性救助工作,进一步明确救助对象范围、细化救助标准、优化审批程序和强化资金保障力度。

16

临时救助对象包括哪些?

临时救助对象,包括家庭对象与个人对象。

(一)家庭对象。1.因家庭成员遭遇意外事件、突发重大疾病等原因,导致基本生活暂时出现严重困难的家庭;2.因生活必须支出突然增加超出家庭承受能力,导致基本生活暂时出现严重困难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3、遭遇其他特殊困难的家庭。

(二)个人对象。因遭遇意外事件、突发重大疾病或其他特殊困难,暂时无法得到家庭支持,导致基本生活陷入困境的个人。

对符合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条件的个人,由区(县级市)人民*府、救助管理机构按有关规定提供临时食宿、急病救治、协助返回等救助。

因自然灾害、重大事故、公共卫生、社会安全等突发公共事件,需要开展紧急转移安置和基本生活救助,以及属于疾病应急救助范围的家庭和个人,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17

《茂名市临时救助实施细则》根据遭遇困难的缓急程度,临时救助程序分为一般程序和紧急程序。哪些情况适用一般程序?

以下情况适用一般程序:

(一)已获得最低生活保障的对象,因生活必需支出突然增加,超出家庭承受能力,造成基本生活困难的;

(二)因火灾、交通事故等意外事件,或家庭成员突发重大疾病等原因,导致家庭基本生活暂时出现严重困难的;

(三)因其他原因造成暂时基本生活困难的。

18

哪些情况适用紧急程序?

对可能危及公民生命或身体健康,或可能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情况,适用紧急程序,主要包括:

(一)个人遭受交通事故、火灾等意外伤害或突发重大疾病时,家人无法联系或不能给予及时支持,且事故责任方不明或不能及时履行法定义务,导致基本生活陷入困境的;

(二)其他特殊原因造成基本生活难以维持,需立即采取救助措施防止造成人员死亡、伤残等严重后果的。

19

如果符合救助条件,怎样申请临时救助,申请材料有哪些?

具有本地户籍或持有当地居住证的(居住证有效期6个月以上)居民家庭或个人申请临时救助,申请人(申请人特殊原因不能办理的可委托代理人)可在当地的社会救助综合服务窗口向乡镇人民*府(街道办事处)提出临时救助申请。

乡镇人民*府(街道办事处)应当对申请人或者其代理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材料齐备的,予以受理;材料不齐备的,应当一次性告知申请人或其代理人补齐所有规定材料。申请材料包括:

(一)按规定格式填写的申请表格;

(二)申请人身份证、户口簿,非本地户籍申请人还需提供居住证,委托申请的,需提供委托书及代理人的身份证明;

(三)收入状况及保险、理赔、受助情况证明材料;

(四)困难原因证明材料(相关部门、单位出具的疾病诊断、意外事故责任认定及赔偿认定等证明材料);

(五)重大经济支出证明材料(含发票原件及支出清单,医疗费用结算单据及清单医院红色公章);

(六)其他与临时救助相关的证明材料。

非本地户籍,且无法提供有效居住证的,向当地救助管理站、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等救助管理机构申请。区(县级市)民*部门、救助管理机构应按生活无着人员救助管理有关规定提供救助。

为了增强全民法治观念,推进依法治市,茂名市司法局、茂名市普法办及相关部门与茂名市广播电视台联合主办广播直播节目《与法同行》。节目逢周一上午11:00—11:30在茂名市广播电视台FM.1兆赫播出,邀请全市各执法部门就相关法律法规作专业讲解,接受广大人民群众的咨询和建议。听众朋友可以登录新浪微博

茂名市广播电视台FM1或添加QQ、
1
查看完整版本: 与法同行年第34期总82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