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更好的保障农村居民,国家根据农村居民的需求不断调整*策,完善农村大病救助*策。那么年低保大病救助*策主要内容有哪些?
大病救助对象包括低保对象、特困人员、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低收入重度残疾人等困难群众(含低收入老年人、未成年人、重病患者等)。推荐阅读:看这里!建档立卡贫困户与贫困户、低保户的区别在哪里?
1、大病救助标准
医疗救助标准,由县级以上人民*府按照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医疗救助资金情况确定、公布。各地的大病救助标准可查看当地的社会医疗救助办法。
以西安市为例:
住院救助上,城乡特困供养人员因病住院,经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补充医疗保险、商业保险报销和各类社会捐助资金资助后,个人自负医疗费用按照%给予救助。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在册贫困户救助对象住院,经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补充医疗保险、商业保险报销和各类社会捐助资金资助后,剩余个人自负医疗费用按照分档累计救助,5万元(含)以内70%比例给予救助,5万元(不含)以上部分按照80%比例予以救助,年累计救助封顶线15万元/人。
门诊救助上,慢性病救助,年累计救助封顶线原则上不超过元/人。救助病种可参照新农合、居民医保病种规定,并结合各区县实际确定。日常救助,城乡特困供养人员日常门诊、购药,经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补充医疗保险、商业保险报销和各类社会捐助资金资助后,个人自负费用按照%比例给予救助。儿童白血病、儿童先心病、乳腺癌、宫颈癌、重性精神病、终末期肾病、耐多药肺结核、艾滋病机会性感染、肺癌、食道癌、胃癌、结肠癌、直肠癌、慢性粒细胞性白血病、急性心肌梗塞、脑梗塞、血友病、I型糖尿病、甲状腺机能亢进、唇腭裂、儿童苯丙酮尿症、儿童尿道下裂等22种重特大疾病门诊治疗的救助对象按照住院救助标准给予救助。
2、农村大病医疗救助如何申请?
(1)申请
申请人通过户籍所在地村民委员会、社区居民委员会或工作单位提出书面申请,并如实提供家庭经济状况、医疗诊断书、病史病历资料复印件、各种医疗报销凭证、医疗费用收据、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家庭户口本复印件、城乡低保五保证复印件、家庭收入状况证明等材料;
(2)审查
村(居)民委员会或有关单位对申请人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确认属实的,张榜公布,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经公示无异议的,填写社会医疗救助申请审批表,连同有关证明材料,分别报镇*府、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委会和市民*局审批;
(3)审批
各镇*府、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委会和市民*局对上报的申请表、有关材料逐项审查,确认符合救助条件的,及时签署审批意见。
(4)审核备案
各镇*府、街道办事处和开发区管委会要将审批的医疗救助对象情况汇总报市民*局审核备案;市财*局抽检审核,作为发放医疗救助金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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