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综合行*执法体制有调整 涉及人防、动物、交通、环保等四方面管理变化
衢州新闻10月1日讯( 吴江怀 通讯员 李瞰)昨天,从市综合行*执法局获悉,从今年1月开始的综合行*执法体制改革已基本到位。
此次改革与调整,该局原有的5个直属执法机构(北区支队、南区支队、西区支队、柯山支队、绿色产业集聚区分局)和2个派出执法机构(柯城分局、衢江分局),调整为4个派出执法机构(柯城分局、衢江分局、绿色产业集聚区分局、西区分局),工作范围覆盖了柯城、衢江全境。
关系理顺后,相应的职能也有所变化。将原市人防办行使的人民防空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处罚职能划入;将有关动物(犬类)管理方面的行*处罚职能划入;将公安交通管理方面对侵占除主干道中有明显隔离标志的机动车道以外的城市道路行为的行*处罚权,调整为对侵占城市人行道路行为的行*处罚权;将环境保护管理方面对向大气排放粉尘、恶臭气体等物质的行为的行*处罚权中有关工业领域的处罚权移除。
此次改革实现了重心下移,并实现简*放权,基层一线执法队员的占比从82%提高到87%,除重大案件需提交市局研究讨论决定外,有权自行办理一般案件。 市综合行*执法局局长方庆健介绍,4个分局下设18个执法大队,设在乡镇街道一级,有利于实现以块为主、条块结合,强化了地方*府在城市管理中的责任主体地位,有利于执法部门更好地提供执法服务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