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心病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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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Uhjnbcbe - 2024/4/28 17:02:00

打赢脱贫攻坚战是党中央、国务院决胜全面小康社会的重大战略部署,确保贫困人口“基本医疗有保障”是医疗保障扶贫工作的重要任务。

自年2月组建成立以来,市医保局切实肩负起医保扶贫重大政治任务,针对我市贫困人口中因病致贫、因病返贫比例较大的实际,将医保精准扶贫作为重点工作,积极构建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三重保障”制度体系,坚持资金向脱贫攻坚一线倾斜、力量向脱贫攻坚一线聚集,确保全市19.2万名贫困人口“基本医疗有保障”,有效遏制“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继年被市委、市政府评为“遂宁市脱贫攻坚扶贫专项先进单位”后,今年,市医保局又被市脱贫攻坚领导小组评为“遂宁市脱贫攻坚奖先进集体”。

医保扶贫政策好

减轻贫困群众就医负担

无独有偶,今年58岁的周某琼是安居区因病致贫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今年9月,周某琼因尿医院治疗。她掰起指头给记者算了算:“这次住院,居民基本医疗报销.29元,居民大病医疗保险报销.88元,倾斜支付.13元,个人仅支付了.27元。”她说,自己患尿毒症已多年,以前怕医疗费用高,一直拖着不敢看病。“现在国家拿钱给我们买了医保,住院治疗主要靠医保,这都是托国家医保政策的福啊!”

唐某云、周某琼是我市“为19.2万名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代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部分”今年63岁的唐某云是遂宁高新区西宁街道办兰草村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因患有慢性阻塞性肺疾病、心肌病、食管反流等疾病需要常年吃药。“今年住院3次,一共花了1万多元,报销后自己给了多元。国家医保政策好,咱老百姓看病吃药不发愁了。”唐大爷说。

民生实事的受益者,也是不再为看病发愁的建档立卡贫困户。据统计,今年全市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人,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达%,全市各级医疗保障部门已为人次贫困人口报销医疗费用.75万元。

先诊疗后付费

贫困患者实行“一单制结算”

贫困患者享受国家医保扶贫政策,在县域内享受先诊疗后付费的“一站式”结算,在本县治疗,政策范围内的住院费用能报销90%以上。

近日,船山区贫困患者张医院办理出院结算时,一张罗列详细的就诊费用结算单上显示,张某芳住院25天,花费元,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元,医保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倾斜支付元,个人仅支付了元,个人支付占比仅有6.69%。张某芳感叹:“原本以为要花一大笔钱,出院办医保报销手续会很麻烦,没想到出院时只需出示社保卡和出院手续,医保就直接报销了。”

张某芳口中所说的“医保直接报销”,就是我市医保部门推出的“一窗口服务、一站式办理、一单制结算”服务。贫困患者办理住院手续时,持社会保障卡和有效身份证,先诊疗后付费,无需交纳住院押金,直接住院,办理出院手续时实行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保倾斜支付“一站式”报销、“一单制”结算,只需支付个人自付部分。

为确保贫困人口“基本医疗有保障”,市医保局全面落实贫困人口%参加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严格执行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县域内住院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个人支付占比不超过10%政策。全市贫困人口住院全面实现入院“先诊疗后付费”和出院“一单制结算”“一站式办理”,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县域内住院费用个人支付占比平均为2.32%。

创新慢性病管理模式

增强贫困人口医保获得感

“还好自己不用承担多少费用。”12月6日,经过14天住院治疗,68岁的贫困户李某华从船山区桂花镇中心卫生院康复出院。让李某华心头踏实的是,拿着镇卫生院提供的资料,便可向区医保局申报慢性病门诊维持治疗认定。这次住院治疗总共花费.58元,报销后,李某华仅需承担.96元,个人自付比例4.39%。

慢性病贫困患者门诊维持治疗是脱贫攻坚的难题之一。以往,像贫困户李某华这样的慢性病贫困患者,申报慢性病门诊维持治疗,需要提医院(含二级)住院资料,门槛较高。为切实保障贫困人口基本医疗保障待遇全覆盖,年5月,刚组建成立不久的市医保局就大胆创新,出台贫困人口慢性病门诊维持治疗认定新政策,大幅度简化贫困人口慢性病认定申报程序,方便参保群众一站式申报、报销。凡在乡(镇)中心卫生院可确诊的高血压、冠心病、糖尿病、慢性肝炎、肝硬化、脑梗塞等28类慢性门诊维持治疗病种,均可纳入慢性病认定,确保贫困人员慢性病门诊维持治疗个人自付部分不超过10%(实际控制在9.5%以下)。

此外,申报方式、认定时间、享受待遇时间等也得到优化改进。由过去的“个人申报”调整为“乡(镇)统一申报”;由过去的“每年9月集中认定”调整为“乡镇卫生院、中心卫生院即时受理并审核,定期报县(市、区)医保经办机构组织专家集中认定”;由过去“认定的次年享受慢性病待遇”调整为“认定的次月享受慢性病待遇”。

市医保局工作人员上门为贫困群众送政策、送服务。

织密“三重保障网”

贫困人口“基本医疗有保障”

“有病不拖,医院治疗了!”贫困患者的“底气”源于国家医保政策给贫困人口带来的“福音”。

“过去,有的困难群众生病‘小拖大熬’,结果小病拖成了重病、大病,治疗花费大、耗时长,也影响群众生活质量。医疗保障扶贫,就是让群众病有所医、医有所保,实现基本医疗有保障。”市医保局党组书记、局长张智勇表示,为解决这一问题,我市织密医保扶贫“三重保障网”,通过基本医疗保险保障全覆盖、大病保险保障全覆盖、医疗救助保障全覆盖,确保全市贫困人口“基本医疗有保障”。

首先,基本医疗保险保障全覆盖。为全市19.2万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全额代缴基本医疗保险参保费用,确保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参保不留盲区;严格落实贫困人口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确保贫困人口县域内住院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个人支付比例不超过10%。年以来,医保基金为全市贫困人口支付8.53亿元,占全市城乡居民医保基金支出的20.53%。年以来,遂宁市贫困人口住院人次,基本医疗保险报销5.23亿元,医保倾斜支付2.13亿元,全市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县域内住院政策范围内个人自付比例为2.32%,贫困人口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全面落实,医保待遇水平在全省名列前茅。

贫困患者“一站式”报销、“一单制”结算医保费用。

其次,大病保险保障全覆盖。市医保局在基本医疗保险基础上,为全市贫困人口购买大病保险,并及时调整贫困人口大病保险报销政策,对贫困人口大病保险报销起付线比城乡居民降低50%,支付比例城乡居民提高5个百分点,全面取消贫困人口大病保险报销封顶线,确保贫困人口大病有保障。今年以来,贫困人口大病保险理赔人次,理赔金额.68万元。

此外,医疗救助保障全覆盖。市医保局严格按规定落实年度救助限额内贫困人口政策范围内个人自付住院医疗费用救助比例不低于70%政策,全面实施贫困人口医疗救助。今年1—11月,全市贫困人口医疗救助人次,发放医疗救助资金.04万元,确保了贫困人口医疗救助保障全覆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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