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言:医疗保障是民生保障的重要内容,是事关人民群众健康福祉的重大民生工程。近年来,邯郸市医疗保障局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积极探索,务实笃行,持续织密织牢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三重保障”防线,努力实现“看好病、少花钱、少跑腿”的惠民目标,用心用情书写了有温度的医保服务答卷。
一、基本医疗保险,缴纳好处有哪些
为完善我市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提高保障能力和服务水平,方便参保人员就医,我市多次修订完善制度体系,稳步推进医疗保障基金市级统筹,实现了全市保障范围、筹资标准、保障待遇、医保目录、经办流程、定点管理六个方面统一。
(一)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参保范围:未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应参加居民医保:
(1)具有我市城乡户籍的城乡居民;
(2)持居住证在我市长期居住,且未在原籍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外地户籍人员;
(3)本市辖区内各类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中小学校、中专技校、幼儿园在校学生;
(4)持有港澳台居民居住证且在我市长期居住的香港、澳门、台湾居民,以及持有外国人永久居留证且在我市长期居住的外国公民。
缴费时间:原则上每年10月1日至12月25日集中缴纳下一年度居民医保个人缴费部分,具体日期按每年征缴方案执行。
新生儿参保:持我市户口的新生儿,在出生后90天内办理参保登记手续的,无需缴纳医疗保险费,自出生之日起享受当年度居民医保待遇;超过90天未满一周岁办理参保登记的,除承担个人缴费部分外,还需承担财政补助部分,次月享受当年度待遇。
注意:新生儿仅限出生当年享受以上政策,且必须办理参保登记录入医保系统后才能享受医保报销待遇。新生儿出生次年起按照普通人群参保缴费。
新生儿参保登记,可到户口所在地社区(乡镇)办理参保登记或者到参保地医保部门经办窗口办理。参保登记需携带:新生儿户口页原件和复印件、出生证明原件和复印件、父母一方参保证明等材料。
住院(视同住院)待遇:
支付限额:一个自然年度内城乡居民基本医保统筹基金累计最高支付限额为15万元。
普通门诊待遇:城乡居民在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等基层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门诊合规医疗费用,不设起付线,居民医保基金按50%比例支付,每人每年支付限额为75元,超出年度最高支付限额的医疗费用由参保居民个人负担。连续参保的居民年度内未达到最高支付限额的剩余部分,逐年累计使用,中断参保缴费的累计限额清零。门诊统筹实行社会保障卡(医保电子凭证)直接结算。
(二)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参保范围:本辖区内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城镇各类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作为用人单位,用人单位的在职职工、退休人员及灵活就业人员均列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对象。
办理流程:单位职工参保,可由用人单位到注册地医疗保障部门经办窗口申请办理,或者登录河北省医疗保障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