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5日,市教委、市卫生健康委联合下发《关于印发重庆市学校新型冠状病*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指南(试行)的通知》。指南从健康监测、疫情处置、个人防护、环境卫生、食品卫生等五个方面明确了疫情防护的具体要求。通知要求各区县教育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结合本方案和本地本校实际,在当地卫生健康部门的指导下,制定本地、本校防控工作方案。
重庆市学校新型冠状病*感染的肺炎
防控工作指南(试行)
为切实增强学校防控新型冠状病*感染的肺炎疫情的科学性、针对性和有效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新型冠状病*感染的肺炎诊疗方案(试行第四版)》、中国疾病控制中心《新型冠状病*感染的肺炎公众防护指南》和《重庆市年新型冠状病*感染的肺炎防控操作指南》,结合大中小学校疫情防控实际,编写了《重庆市学校新型冠状病*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指南(试行)》。
第一部分
健康监测
一、开学前监测
(一)建立健康档案。建立全校师生疫情健康档案,内容包括基础信息、假期旅行、居住轨迹记录、每日健康监测数据、疫情相关个人特殊情况报告等项目。疫情健康档案数据动态更新,学校应将该档案作为开学后个人能否返校复工复学的重要参考资料。
(二)假期旅居轨迹。逐一排查寒假期间的学习、交流、聚餐、聚会等人群聚集活动信息,包括时间、地点、人群接触情况;旅行、居住地轨迹,重点掌握湖北武汉或其他有本地病例持续传播地区等重点地区旅居史、重点地区来渝人员接触史等。
(三)每日健康监测。做好健康状况、精神状态观测,测量体温等基本生命体征,重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