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浙江省卫生健康委办公室印发出生缺陷(遗传代谢病)救助项目等实施方案。根据方案,“十四五”期间浙江继续实施出生缺陷(遗传代谢病)、先天性结构畸形救助项目,新增功能性出生缺陷救助项目,涵盖个病种,救助范围和力度进一步加大,更多患儿和家庭将因此受惠。
救助标准
出生缺陷(遗传代谢病)的救助标准为元-元先天性结构畸形的救助标准为元-0元功能性出生缺陷的救助分为元、元两档除先天性结构畸形救助为一次性给予,其余两项救助都可在限度内多次提出申请。救助对象要符合家庭生活负担重,能够提供低保证、低收入证明、特困证明或村(居)委会等开具的家庭经济情况说明等要求。
管理实施单位
浙江大医院为全省项目管理单位。首批项目实施单位分别为:
出生缺陷(遗传代谢病)救助项目:浙江大医院和11个地市的市级妇幼保健机构。先天性结构畸形救助项目:浙江大医院、医院、温州医科医院、医院、医院和义乌市妇幼保健院。功能性出生缺陷救助项目:浙江大医院、医院、温州医科医院、嘉兴市妇幼保健院、湖州市妇幼保健院、绍兴市妇幼保健院、金华市妇幼保健院和医院。申请流程
救助流程主要包括申请、初审、复审、复核及公示、拨付救助金、回访等环节,均在网上进行。患儿法定监护人可通过“出生缺陷干预救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