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童不幸患上了白血病和先天性心脏病,父母不仅要承受精神上的打击,还可能陷入经济上的困境。
今(5)日,重庆市医保局发布消息,这两种病医保是可以报销的!并对“儿童两病”报销*策进行了解读。
什么是“儿童两病”?
“儿童两病”是指参加了重庆城乡居民医保的0~14周岁(含14周岁)儿童,在年9月1日后新发的白血病(只包括急性淋巴细胞白血病、急性早幼粒细胞白血病)和先天性心脏病(只包括先天性房间隔缺损、先天性室间隔缺损、先天性动脉导管未闭、先天性肺动脉瓣狭窄),医院确诊后可享受医保报销*策。
“儿童两病”医院?
定点医院有9家
重庆医院
重庆医院
重庆医院
医院
医院
医院
医院
医院
医院
定点治疗儿医院有10家:
重庆医院
重庆医院
医院
医院
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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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
医院
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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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两病”如何报销?
重庆市医保局表示,“儿童两病”的报销实行定额付费结算,不受目录限制。
参保人和医保基金分别按定额标准的30%和70%支付,比如补偿标准是8万元,那么参保人自己负担2.4万元,医保基金负担5.6万元。
如果医疗费用超过定额标准的,医院承担。
对应项目与补偿标准
如果儿童不幸患多种先天性心脏病
医保又该如何报销?
1、儿童患多种先天性心脏病,在同一住院治疗过程中,其所治疗的疾病全部属于“儿童两病”规定病种的,住院后发生的医疗费用,定额标准=最高标准的病种定额+其余病种标准定额30%,然后再按照“儿童两病”规定报销。
2、儿童患多种先天性心脏病,在同一住院治疗过程中,其所治疗的疾病只有部分属于“儿童两病”规定病种的,住院后发生的医疗费用低于规定病种定额标准的,参保人按实际发生金额的30%支付,医保基金按定额标准的70%支付。
高于定额标准的,在定额标准内(含)的医疗费用由参保人和医保基金分别按30%和70%支付,超过定额标准以外的费用,按重庆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普通疾病住院*策规定报销。
3、儿童患多种先天性心脏病,在同一住院治疗过程中,其所治疗的疾病中无“儿童两病”规定病种的,住院后发生的医疗费用,按重庆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普通疾病住院*策规定报销。
提醒:
属于城乡“低保”对象和农村“五保”对象的儿童白血病和先天性心脏病患者,可再申请由城乡医疗救助,医院治疗定额付费标准的20%给予救助。
如不符合城乡医疗救助条件但确属家庭困难的儿童白血病患者,可再申请由市白血病儿童救助基金医院治疗定额付费标准的10%给予救助。
对发生儿童白血病的医疗费用,在定额标准内可累计计算报销。
对发生的超过定额标准以上的儿童白血病医疗费用按普通住院*策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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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重庆发布
文字:刘敏
编辑:王斌谢晨(实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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