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化生育*策,实施一对夫妻可以生育三个子女*策,取消社会抚养费等制约措施、清理和废止相关处罚规定,配套实施积极生育支持措施。《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优化生育*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决定》昨天发布,提出实施三孩生育*策及配套支持措施,提高优生优育服务水平,发展普惠托育服务体系,降低生育、养育、教育成本,力求缓解群众生育的后顾之忧。
取消社会抚养费
清理和废止相关处罚规定
决定指出,要组织实施好三孩生育*策,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提倡适龄婚育、优生优育,实施三孩生育*策。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综合考虑本地区人口发展形势、工作基础和*策实施风险,做好*策衔接,依法组织实施。取消社会抚养费,清理和废止相关处罚规定。将入户、入学、入职等与个人生育情况全面脱钩。
同时,以“一老一小”为重点,建立健全覆盖全生命周期的人口服务体系。加强基层服务管理体系和能力建设,增强抚幼养老功能。落实生育登记制度,做好生育咨询指导。推进出生医学证明、儿童预防接种、户口登记、医保参保、社保卡申领等“出生一件事”联办。
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费
拟纳入个税专项附加扣除
决定指出,要大力发展多种形式的普惠服务,推动建设一批方便可及、价格可接受、质量有保障的托育服务机构。支持有条件的用人单位为职工提供托育服务。加强社区托育服务设施建设,完善居住社区婴幼儿活动场所和服务设施。制定家庭托育点管理办法。支持隔代照料、家庭互助等照护模式。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幼儿园招收2至3岁幼儿。
同时,降低生育、养育、教育成本,完善生育休假与生育保险制度。严格落实产假、哺乳假等制度。支持有条件的地方开展父母育儿假试点,健全假期用工成本分担机制。
决定指出,加强税收、住房等支持*策。结合下一步修改个人所得税法,研究推动将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费用纳入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地方*府在配租公租房时,对符合当地住房保障条件且有未成年子女的家庭,可根据未成年子女数量在户型选择等方面给予适当照顾。地方*府可以研究制定根据养育未成年子女负担情况实施差异化租赁和购买房屋的优惠*策。
独生子女家庭
继续实行现行优惠*策
决定提出,推进教育公平与优质教育资源供给。推进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治理,持续提升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适当延长在园时长或提供托管服务。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和城乡一体化,有效解决“择校热”难题。依托学校教育资源,以公益普惠为原则,全面开展课后文体活动、社会实践项目和托管服务,推动放学时间与父母下班时间衔接。
决定指出,要规范机关、企事业等用人单位招录、招聘行为,促进妇女平等就业。将生育友好作为用人单位承担社会责任的重要方面,鼓励用人单位制定有利于职工平衡工作和家庭关系的措施,依法协商确定有利于照顾婴幼儿的灵活休假和弹性工作方式。适时对现行有关休假和工作时间的*策规定进行相应修改完善。
对全面两孩*策调整前的独生子女家庭和农村计划生育双女家庭,继续实行现行各项奖励扶助制度和优惠*策。探索设立独生子女父母护理假制度。同时,建立健全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全方位帮扶保障制度。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实行特别扶助制度扶助标准动态调整。
国家卫健委
5月31日后均可生育三孩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优化生育*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决定》昨天正式发布。三孩生育*策从什么时候开始实施?国家卫健委表示,在5月31日中央*治局会议审议通过中央《决定》后、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后作出的修改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的决定施行前生育三孩的,可按修改后的法律认定。
实施三孩生育*策并不意味着取消计划生育。国家卫健委表示,实施三孩生育*策及配套支持措施,仍然是计划生育。中央《决定》赋予了计划生育新内涵,即实施三孩生育*策及配套支持措施,改革服务管理制度,提升家庭发展能力,推动实现适度生育水平,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
《决定》提出,取消社会抚养费等制约措施,清理和废止相关处罚规定,将入户、入学、入职等与个人生育情况全面脱钩。对之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生育三孩的,是否还征收社会抚养费?国家卫健委表示,已经依法作出征收决定并执行完毕的,应当予以维持;已经作出征收决定但尚未执行完毕的,已经征收部分不予退还,未征收部分不再继续征收;尚未调查或作出征收决定的,不再受理、处理。各地要做好*策衔接,加强宣传解读,稳妥有序地推动工作落实。
国家卫健委表示,生育登记既可以在户籍地办理,也可以在现居住地办理。各级卫生健康部门要优化办事流程,实行网上办理、跨省通办。
对于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救治保障,国家卫健委表示,将着力加强各级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救治中心建设与管理,组建区域急救专家组,强化转运、用血等重点环节保障,畅通转诊救治绿色通道,提升临床救治能力。同时,建立健全危重新生儿救治协作网,健全分级负责、上下联动、应对有序、运转高效的危重新生儿救治、会诊、转诊网络。
北京论语
期待三孩配套*策落地“生”效
作者贾亮
人口发展是关系中华民族发展的大事情。*的十八大以来,*中央高度重视人口问题。进一步适应人口形势新变化和推动高质量发展新要求,实施三孩生育*策及配套支持措施意义重大,有利于改善人口结构,落实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有利于保持人力资源优势,应对世界变局;有利于平缓总和生育率下降趋势,推动实现适度生育水平;有利于巩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成果,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生育*策也是关乎每个家庭幸福的大事情。三孩*策放开后,公众一面满心期待,一面又有不少迟疑,因为生孩子只是第一步,接下来的养育、教育等等,需要更多的时间、耗费更大的精力、投入更高的成本。很多有意向生育三个子女的父母,在观望中等待进一步的细化*策。这是一种希望,更是一种信任。
实施三孩生育*策及配套支持措施,再次体现以人民为中心的指导思想,决定全文一公布,立刻引发热议。条条都是回应公众关切的*策干货,句句都是打消公众疑虑的利好消息,可谓诚意满满,善意十足。
取消社会抚养费,清理和废止相关处罚规定,将入户、入学、入职等与个人生育情况全面脱钩,避免了不必要的捆绑。发挥中央预算内投资的引导和撬动作用,推动建设一批方便可及、价格可接受、质量有保障的托育服务机构,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幼儿园招收2至3岁幼儿,让托育更为规范的同时,能让父母照顾好每个孩子。严格落实产假、哺乳假等制度,支持有条件的地方开展父母育儿假试点,健全假期用工成本分担机制,让产假不再成为单位为难人的砝码,也让父母不再担心没有收入甚至丢掉工作。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和城乡一体化,有效解决择校热难题,正在向着让每一个孩子都享受到相对公平的教育迈进。
年前后,中国将进入重度老龄化阶段,不可避免地会对经济运行全领域、社会建设各环节、社会文化多方面产生深远影响。中国自古提倡家国一体,国与家的辩证关系,每个中国人都拎得清。实施三孩生育*策及配套支持措施,无疑将释放生育潜能,减缓人口老龄化进程,促进代际和谐,增强社会整体活力。大利于国、小利于家,一切配套措施,都必须踏踏实实落地,让更多的父母愿意生、敢生。
国新办上午举行新闻发布会
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为决策提供支撑优化生育将全面部署配套支持*策
今天上午,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优化生育*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有关情况。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副主任于学*介绍,这次优化生育*策,不仅仅是简单地从二孩到三孩的数量调整,更重要的是全面部署配套支持*策。
人口形势发生新变化
*的十八大以来,*中央着眼于经济社会发展的全局和人口发展的新变化,作出了逐步完善生育*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战略部署,先后实施了单独两孩*策、全面两孩*策,取得了积极成效。近年来,我们国家的人口形势又发生了新变化,生育水平逐年走低,人口增速持续放缓,群众的生育、养育、教育方方面面都遇到了实际困难,特别是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人口形势更加复杂。按照中央部署要求,卫生健康委、发展改革委等相关部门成立了工作专班,组织多家科研机构和各方面专家,综合利用多方面数据进行深入研究,开展多方案比较论证,广泛听取社会各界意见和建议,凝聚各方共识。特别是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为中央科学决策提供了及时、全面、科学的数据支撑。
决策有三个突出特点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优化生育*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决定》20日发布,作出实施三孩生育*策及配套支持措施重大决策,开启我国人口发展新阶段。于学*介绍,《决定》由八个部分29条构成。综合起来有三个突出特点:一是优化。部署了一揽子支持措施,提出了系列优化组合*策。这次优化生育*策,不仅仅是简单地从二孩到三孩的数量调整,更重要的是全面部署配套支持*策。这些*策措施,聚焦群众关切,坚持问题导向,将婚嫁、生育、养育、教育一体考虑,切实解决群众的后顾之忧,释放生育潜能,促进家庭和谐幸福。二是包容。就是要增强生育*策包容性,这也是*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提出的要求,取消社会抚养费等制约措施。《决定》提出,取消社会抚养费等制约措施,清理和废止相关处罚规定,入户、入学、入职等与个人生育情况全面脱钩。这是顺应新时代人口发展战略要求,对工作思路和工作方法的一次重大改革。三是保障。就是对计划生育家庭的保障制度作了充实和完善。《决定》要求,对计划生育家庭继续实行现行各项奖励扶助制度和优惠*策,特别是对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建立健全全方位的帮扶保障制度,这充分体现了*和*府对计划生育家庭的关心和重视。
希望释放生育潜能
有记者提问,在三孩*策后,我国人口生育率是否会迎来显著提升?于学*介绍,人口再生产与物质再生产是不一样的,人口再生产的周期长,影响因素多,生育决策的因素很复杂,而且涉及方方面面。
于学*说:“短期内,我们是希望释放生育潜能,平缓出生人口下降的趋势。从长期看,关键取决于积极生育支持措施是否能够很好地衔接,是不是能够真正落地,这需要我们各地各部门各方面共同努力,积极支持,共同推动实现适度生育水平,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创造良好的人口环境。”
配套措施将破解“不愿生、生不起、养不起”难题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优化生育*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决定》昨日发布,作出实施三孩生育*策及配套支持措施重大决策,开启我国人口发展新阶段。生育*策不断调整完善,对我国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带来怎样的影响?三孩生育*策实施后,如何让育龄人口“孕得优、生得安、育得好”?下一步将推出哪些配套支持措施,减轻养育子女的家庭负担?决定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对症下药减轻家庭后顾之忧。
释放生育潜能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
人口问题始终是影响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性、全局性和战略性问题,历来受到*和国家高度重视。
国家卫生健康委人口监测与家庭发展司司长杨文庄说,*和国家坚持人口与发展综合决策,立足人口基本国情,顺应人口发展规律,不断完善计划生育*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走出了一条有中国特色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道路,有力支撑了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为打赢脱贫攻坚战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奠定了坚实基础。
*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中央着眼人口发展的转折性变化,作出逐步调整完善生育*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决策部署。年、年,单独两孩、全面两孩*策先后实施。从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看,10年间0至14岁少儿人口占比提高,由于*策调整原因全国累计多出生二孩多万,出生人口中二孩占比由*策调整前的30%左右上升到近年来的50%左右。出生人口性别比从年的降至年的左右。
历次生育*策的调整完善,无不牵动社会各界
此次,决定将实施三孩生育*策及配套支持措施的重大意义概括为四个“有利于”:有利于改善人口结构,落实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有利于保持人力资源禀赋优势,应对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有利于平缓总和生育率下降趋势,推动实现适度生育水平;有利于巩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成果,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单独两孩、全面两孩*策的实施,为进一步优化生育*策奠定了基础。”杨文庄说,人民群众的生育意愿发生了显著变化,生育*策对生育行为的调控作用明显弱化。相关经济社会*策措施不配套、不衔接,是制约群众生育养育的痛点和难点。因此,实施三孩生育*策,特别要完善配套支持措施,切实减轻家庭的后顾之忧,从而更好地释放生育潜能,推动实现适度生育水平。
合力破解“不愿生、生不起、养不起”难题
在人口结构转变的关键时期,国家宣布实施三孩生育*策,科学把握发展规律,积极回应社会期待,适时作出重大决策。
“全面两孩*策实施后,相当比例的家庭想生不敢生,排名前三的原因是经济负担重、儿童无人照料以及女性难以平衡家庭与工作的关系。”杨文庄说,养育成本快速提高,是当下家庭生育面临的主要矛盾,教育、住房、就业等相关经济社会*策成为影响家庭生育抉择的关键。
对此,决定明确将配套支持措施和三孩生育*策作为一个整体组合提出,要求将婚嫁、生育、养育、教育一体考虑,部署了提高优生优育服务水平、发展普惠托育服务体系、降低生育养育教育成本等三大类十个方面配套支持措施。
各有关部门也已行动起来,推出系列措施解决生育养育教育难题。
记者采访了解到,为破解托育难题,国家卫生健康委正在研究制(修)订保育师国家职业资格标准以及《托育服务机构建设标准》《家庭托育点管理办法》等文件;国家发展改革委正在研究编制《关于推进儿童友好城市建设的指导意见》,鼓励多种形式开展婴幼儿照护服务,下一步将以“一老一小”为重点,打造一批老年友好、儿童友好、青年干事创业,民生普惠、社会发展有活力的示范城市。
在完善生育休假与生育保险制度方面,人社部正在研究对劳动者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等进行统筹考虑和规定,正在草拟开展女职工产假、哺乳假等权益专项执法行动工作方案。
此外,在税收、住房、教育支持*策以及保障女性就业合法权益方面,财*部、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卫生健康委等组建了工作专班,研究推动将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费用纳入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人社部将企业实施女职工特殊保护作为评定企业诚信等级标准;教育部也出台规定支持开展课后服务、暑期托管服务等,为儿童青少年教育减负。
努力提供“孕得优、生得安、育得好”服务
实施三孩生育*策后,高龄孕产妇有可能增多,发生出生缺陷的风险将会增大。如何保障孕产妇和新生儿健康安全?
对此,决定围绕保障孕产妇和儿童健康、综合防治出生缺陷、规范人类辅助生殖技术应用作出规定。国家将进一步推进落实出生缺陷三级预防制度,为群众健康生育提供保障。具体包括加强相关知识普及和出生缺陷防控咨询,强化婚前保健,推进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加强产前筛查和诊断,推动围孕期、产前产后一体化管理服务和多学科协作。扩大新生儿疾病筛查病种范围,促进早筛早诊早治。
实施三孩生育*策,儿童健康服务和养育照护服务需求必将增加。国家卫生健康委将实施健康儿童行动提升计划,为三孩生育*策的实施保驾护航。
据杨文庄介绍,下一步,国家卫生健康委将采取措施增加儿童医疗保健服务供给,加强妇幼保健机构、医院新生儿科、儿童保健科、儿科建设,推动优质儿童医疗保健资源扩容下沉;推进出生医学证明、儿童预防接种、户口登记、医保参保、社保卡申领等“出生一件事”联办;以生长监测、营养与喂养指导、心理和行为发育评估、眼保健及口腔保健、听力障碍评估为重点,为城乡0至6岁儿童提供健康检查服务。此外,还将持续加强儿童重点疾病防治,加强婴幼儿养育照护指导。
取消社会抚养费等制约措施
决定提出,取消社会抚养费等制约措施。取消社会抚养费,清理和废止相关处罚规定。将入户、入学、入职等与个人生育情况全面脱钩。
杨文庄说,我国生育水平长期处于低位,实施三孩生育*策及配套支持措施,主要目的是推动实现适度生育水平,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这与之前控制人口过快增长、稳定低生育水平等不同历史阶段的工作目标相比,发生了根本性变化。根据长期以来的人口监测以及有关研究测算,群众的生育意愿稳定在两个以下,绝大多数地区生育四个及以上孩子的情况较少,总体上呈现零星分布状态,在个别地区可能相对集中一些,没有必要规定普遍性的制约措施和处罚条款。
他说,近年来,按照中央要求,各地积极推进社会抚养费改革,征收例数大幅下降,征收金额明显减少,基本实现了“软着陆”,为取消这项制度奠定了良好基础。对之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生育三孩的,根据国家相关法规并征求有关部门意见,已经依法作出征收决定并执行完毕的,应当予以维持;已经作出征收决定但尚未执行完毕的,已经征收部分不予退还,未征收部分不再继续征收;尚未调查或作出征收决定的,不再受理、处理。
据了解,国务院已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提出议案,建议在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中规定一对夫妻可以生育三个子女。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后将作出修改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的决定,对三孩生育*策作出安排。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也将修改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结合本地实际做好法律*策衔接,依法组织实施。
来源北京晚报(记者杨绪*李如意贾亮)、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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