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日上午,省*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解读《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若干措施》。
近期,省委省*府正式印发了《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这是我省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意见》、实施健康陕西战略、推进医疗保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具体举措。
据省医疗保障局副局长、新闻发言人雷耀堂介绍,全省医保部门组建以来,完成了城乡居民基本医保整合,实现生育保险与职工医保合并实施,基本建立起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三重制度保障体系,当前全省基本医保参保人数.28万人,参保率持续稳定在95%以上,职工医保、居民医保住院费用*策范围内报销比例分别稳定在80%、70%左右,比制度建立时分别提高15、20个百分点。
到年
全面建成以基本医疗保险
为主体的医疗保障体系
《若干措施》提出到年,推动实现陕西医疗保障制度更加成熟定型,基本完成待遇保障、筹资运行、医保支付、基金监管等重要机制和医药服务供给、医保管理服务等关键领域的改革任务。
到年,全面建成以基本医疗保险为主体,医疗救助为托底,补充医疗保险、商业健康保险、慈善捐赠、医疗互助协同发展的医疗保障制度体系,待遇保障公平适度,基金运行稳健持续,管理服务优化便捷,医疗保障治理现代化水平显著提升,实现更好保障病有所医的目标。
注重体现陕西特色
保障三秦百姓健康需求
《若干措施》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各项改革部署,同时结合我省实际,注重体现陕西特色,保障三秦百姓健康需求:
一是明确突发疫情时医保基金先预付后结算、探索取消大病保险最高支付限额、清理过度保障*策时限、稳步推进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市级统筹等重要内容,增强医疗保障能力。
二是明确医保信用体系建设基本框架,以及飞行检查、智能监管、社会监督、举报奖励等重要机制的实现路径,织牢织密打击欺诈骗保的制度“防护网”。
三是明确实施药品和医用耗材省级集中带量采购,构建区域性招标采购联盟,改革药品配送机制等内容,推进供给侧改革向纵深发展。
四是明确实施行风建设专项评价和“好差评”制度、规范医保*务服务事项清单和办事指南等措施,完善异地就医服务,进一步畅通医保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
发布会上记者针对老百姓